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工作有调整
4月11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省统一安排,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工作从即日起进行调整。
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通知》要求,我市相关工作作出调整。具体内容包括: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应行业部门在考前开展,人社(职称)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与指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由各相应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如遇丢失或者信息错误可向相应行业管理部门提出修改、补办申请;河南省组织的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计量师考试,只发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全国统考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在国家印制纸质证书发放之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河南)”在省内具有和纸质证书同等的效力。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全市人社部门将尽量减少办事环节,减少没有政策依据的证明材料,积极为考生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同时将进一步做好协调、监督、宣传、解释等工作,推动我市职称制度改革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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