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2016年浙江杭州淳安县招聘城管协管员10人公告
因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县城市管理综合监察大队城管协管员15名,其中:千岛湖镇城管特勤5名,派驻县城以外乡镇协管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城管事业,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和生理缺陷;
(二)千岛湖镇特勤要求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净身高176cm以上;
(三)派驻乡镇协管员要求男性7名,女性3名,年龄在40周岁以下,男性净身高1.65米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55米及以上;
(四) 具有中专(含高中)以上学历,警校、政法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有精神病史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考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星期一)上午8时30分到10月27日(星期四)下午5时止。
(二)报名地点:县城市管理综合监察大队综合科(淳安县千岛湖镇南景路269号城管大院1号楼1202室)。联系电话:58700610、64813085
(三)提交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
2.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3.报名需填写《淳安县城市管理综合监察大队协管员报考报名表》,要求填写内容真实。
四、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报名资格。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情况出现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体检
考试分为面试、体能测试,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
(一)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及仪态举止。面试满分100分,当场评分,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能测试,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不含60分)者直接淘汰。具体面试地点、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按照浙人社发[2011]208号《转发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要求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共三项:男性,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性,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达标标准参照浙人社发[2011]208号文件执行,三项成绩均达标得15分,二项成绩达标得10分,一项成绩达标得5分,三项均不达标者直接淘汰。
(三)考察、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两项成绩总和,分数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通过后进入体检。
六、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被录用人员与淳安县千岛湖镇恒达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为3个月。不服从分配或者不能按规定时间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淳安县千岛湖镇恒达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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