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隆阳区招聘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队员50人公告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组建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129号)文件要求和隆阳区森林防火工作需要,经报请区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队员。本次招聘的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队员,不属于国家公务员和事业人员身份,与隆阳区林业局不产生直接劳务关系。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招聘单位为云南成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工作由隆阳区林业局防火办和云南成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经综合考核后,确定聘用的专业扑火队队员与隆阳区林业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云南成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隆阳区林业局防火办“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从事森林防扑火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过程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队员50人(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诚信,责任心强;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二)热爱森林防火事业,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纹身,无耳眼,无不良嗜好,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团结互助,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隆阳区户籍,年龄在18—45周岁,具有完全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初中以上学历。专业技能人员、有扑火工作经历的人员可适当放宽。
(四)优先录用12名持有C1或B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龄在3年以上,技术熟练,驾驶记录良好的应聘人员。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森警)、建档立卡贫困户、专业技能人员(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具有机械维修、烹饪技能、医疗救护技能等)、有扑火工作经历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三)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吸毒史等不良行为的;
(五)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测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1) 隆阳区林业局防火办,地址:隆阳区下巷街34号,联系人:赵国辉,电话:0875—2120704;
(2) 云南成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升阳路038号(市委北侧),联系人:高世嘉,电话:0875—2205612;
(3)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44号,联系人:杨金云,电话:13987530079。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机动车驾驶证、军人退伍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扑火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上交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隆阳区林业局防火办和云南成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人员共同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身高、视力、纹身、耳眼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测试
1、面试
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5公里跑步。
经综合测试评定成绩,择优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增加吸毒尿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由应聘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主要现实表现。
(六)公示、聘用。经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对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拟聘用人选在公示阶段发现有不合格情况,或自动退出,则按综合评定成绩排名进位列为拟聘用人选。
五、工资待遇
(一)工资标准
1、试用期满转为正式聘用的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员工资标准为人均3300元/月。其中:⑴岗位工资1000元/月/人;⑵级别工资人均1500元/月(按不同级别分为1300—1900元/月);⑶绩效工资人均500元/月(按工作表现实行差异化管理);⑷所有队员实行集中食宿,伙食补助300元/月/人。
2、试用期绩效工资按200元/月计发,岗位工资、级别工资、伙食补助标准与正式聘用一致。
(二)工龄工资。每年进行1次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每年晋升一个级别,每月增加一级级别工资50元。
(三)食宿安排。统一集中食宿,个人每月交纳伙食费600元。
(四)其他待遇。依法统一办理 “五险一金”,由聘用单位负责交纳依法应承担部分。“五险一金”包括: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每人每月约1800元,其中财政补贴约1200元、自缴约600元。统一为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配发被服等相关装备。
六、聘用管理
(一)对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为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
(二)聘用人员实行集中食宿、准军事化管理,按《隆阳区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管理规定》安排轮休。
(三)聘用后按规定定期、不定期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或者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退还云南成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四)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云南成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到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逾期不报到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五)三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视情况直接续聘。
(六)本公告以上、以下数字表述中均包含本数。计算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
(七)本公告由隆阳区林业局防火办、云南成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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