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昆明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招警(书记员及协警)8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省、市、区有关规定,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及协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公开报名,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招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合同制书记员及协警8名,临时性岗位,不属正式在职在编职工。
三、2016年云南昆明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及协警8人招聘对象、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未受过刑事、行政处分;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弱,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等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疾病,裸视视力4.5以上,矫正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
(三)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四)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写作能力、记录水平,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同时具备书记员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五)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户口在本省范围,并能在昆明市区内自行解决食宿;
(七)协警限招男性。
四、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至3月4日,9:00—17:00。
(二)报名地点:昆明市白云路550号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二楼多功能厅。
(三)报名所需材料和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失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近期免冠半寸照片6张;
3.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一份;
4.报名费:100元。
五、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均设置及格线,及格线为60分,笔试或面试低于及格线者取消应聘资格。
(一)笔试:内容为检察专业基础知识、时事政治、专业技能测试(计算机录入和编辑)。
(二)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针对适应岗位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加尿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作为聘用的后备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
通过体检的人员,由盘龙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考核和政审。考核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合同制书记员属编外劳务用工,主要用于协助检察人员从事相关事务性工作,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开展日常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工资待遇为每月2500元(含按规定购买的“五险一金”所需费用)。
八、联系电话
(一)咨询电话:0871-66106062
(二)监督电话:0871- 66106065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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