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福海县公安局招警考试招聘公安辅警公告(第三批)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稳定工作,夯实维护稳定警力基础,根据公安工作实际,经福海县委、政府同意,按照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公安辅警。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户籍:限福海户籍;
2、限女性,民汉不限(民考民考生需要有HSK8级以上或MSK3级以上等级证书),身高不低于160cm;
3、学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学历)。学历须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4、年龄在22周岁及以上(1995年4月20日前出生)26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4月20日后出生),有公安工作所需专业技能证(包括:驾驶证、计算机应用等级证、会计证、有摄影或摄像的培训证书或获奖证书)人员优先录取;
5、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7、具有良好的品行。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过党纪、政纪处理或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违规违纪受过行政处罚及少年管教的;
2、曾被用人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法律、相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1日-4月23日
2、报名地点:福海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阿尔达派出所、解特阿热勒派出所、阔克阿尕什派出所、哈什蕴派出所、齐干吉迭派出所、喀拉玛盖派出所,报考人员按照户籍所在地报名。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资格审查以及政审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6.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寸免冠照片2张、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民考汉考生需携带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民考民考生需携带HSK8级以上或MSK3级以上等级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复印件)、《福海县公安局招聘协警报名和资格审查表》、《福海县公安局招聘协警政审登记表》。
(二)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招聘公安辅警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纪检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4月24日下午16时
面试地点:福海县公安局五楼会议室
3、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15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未带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组织。体能测试工作由招聘公安辅警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纪检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通过福海公安微信公众平台(公众微信号:“福海公安”)通知
3、体能测试要求
(1)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在正式测试开始前15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体能测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2)体能测试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未带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4、测试项目:
① 400米;(40分)
②100米;(30分)
③仰卧起坐;(20分)
④立定跳远。(10分)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 = 面试成绩×70%+体能测试成绩×30%
(四)体检
体检按照岗位招录人数1:1的比例进行。由招聘公安辅警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纪检部门监督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等规定组织实施。
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须经招聘公安辅警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通过福海公安微信公众平台(公众微信号:“福海公安”)通知
(五)公示
由招聘公安辅警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资格审查和政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全部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公安辅警领导小组审核后,通过福海公安微信公众平台(公众微信号:“福海公安”)公示。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公安辅警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三、工资待遇与管理
此次招聘的公安辅警每月工资4000元左右,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月工资可达4300元,相关待遇以签订聘用合同为准;此外,提供伙食、配发制式服装。
四、经费保障
此次招聘的公安辅警工资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五、监督及要求
招聘工作要在纪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此次招聘的监督工作,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组织和参与招聘工作的单位及个人要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六、政策解释
本实施方案由福海县招聘公安辅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06-3477409
福海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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