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省招警考试如何严肃考风考纪?
NO1. |
问:处理违纪违规人员政策或规定有哪些? 答: (1)《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4号令(适用于公务员考试)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6号)(适用于从事各项考试的工作人员) |
NO2. |
问:招警考试考生违纪如何处理? 答:考务管理人员对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依据人社部4号令处理(具体内容如下): 第五条 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第六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当场发现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务员考试工作人员责令其离开考场,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事后发现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三)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 (五)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六)在答卷(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的; (七)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抄袭、协助抄袭的; (二)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 (三)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四)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 在考试或阅卷过程中认定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经查实认定为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 (二)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 报考者在考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第十条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第十一条 在试用期间查明报考者有本办法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录用并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理。 任职定级后查明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分。 第十二条 报考者在录用过程中的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对报考者的违纪违规行为当场处理的,由两名以上考试工作人员予以记录、签字并存档。对报考者违纪违规行为事后认定与处理的,应当制作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告知书(式样附后),告知书应当寄送报考者,或者以公告形式送达。 |
NO3. |
问:招警考试考场规则有哪些内容? 答: 1、在考试前5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应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应考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试卷发放后,应考人员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并把题本上的条形码贴到答题卡相应的位置上,未贴或不按要求粘贴条形码以及未用2B铅笔填涂的按零分处理;《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用铅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专业科目》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8、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中的答题须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9、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 10、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1、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
NO4. |
问:在阅卷过程中,如发现异常雷同考场试卷会怎么处理? 答:在阅卷过程中,如发现异常雷同考场试卷,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五年或终身禁考的处理。 提示: (1)考场规则根据考试工作实际要求制定 (2)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内容 |
中华考试网校小编在此温馨提示:并不是考完就万事大吉了,考后还有一些事关系到你的能否顺利拿到证书,请辽宁省的招警考生千万要注意。最后,助各位考试顺利! |
最新热点:
公务员(招警)考试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招警考试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2017年全国各地招警考试公告简章汇总 2017全国各地招警面试时间/地点信息
公安招警考试各项体能测试快速通关技巧 公安招警考试体能测试训练方法技巧
关于警衔工资,你必须知道的10件事! 招警考试对考生学历有什么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