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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警】2016年江苏丹徒区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6人

丹徒人社局    2016-09-19   【

【招警】2016年江苏丹徒区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6人

  为加强丹徒区消防力量建设,提升火灾及各类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经丹徒区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6名(含驾驶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说明

  此次征召的专职消防员安排20人到高资专职消防队(位于高资街道)执勤,16人到辛丰镇专职消防队(位于辛丰镇)执勤,主要承担专职消防队辖区内火灾扑救和其他灾害事故救援任务。专职消防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日常开展业务学习、体能技能训练、实地演练和消防宣传,根据市消防指挥中心调度接处警。

  专职消防队实行经常性战备制度。队员轮班值守,每班24小时(其中工作时间8小时、住队备勤16小时),每上两班休息一天。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消防员限招男性,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从业经验者适当放宽年龄),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65米及以上,体重不低于48公斤,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裸眼视力在4.8及以上,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察、控制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或曾参加过非法组织的;

  (4)有过吸毒史;

  (5)直系血亲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罪正在服刑的;

  (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员工作或者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的。

  除以上条件外,应聘驾驶员还应具有B2以上等级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驾龄,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记录。

  符合以上条件的,退伍军人和有从业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镇江市丹徒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镇江市丹徒区龙山路111号,江苏省大港中学对面)。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报考人员需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名,退伍军人还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徒区消防大队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考人员务必按照招聘简章的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政审

  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以及本人综合表现、亲属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了解。

  五、体能测试

  测试科目及标准见附表。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规定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相关要求执行。

  七、培训

  对符合招聘条件,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均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60天的基本法律法规、队列举止、消防员基本技能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实施考核,培训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聘用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者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九、待遇

  1、专职消防员聘用期间,享受“五险一金”保障,工资待遇(含绩效考核奖)4万元/年。

  2、伙食标准20元/天。

  3、工作满一年,通过等级消防员评定的,享受等级消防员津贴。

  4、鼓励队员学习消防职业技术,定期组织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考试合格的报销学费。

  十、纪律和社会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1-85349992(镇江市公安消防支队丹徒区大队)

  本《简章》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镇江市公安消防支队丹徒区大队负责解释。

  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公安消防支队丹徒区大队

  2016 年 9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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