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2016年湖北竹山县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16人
根据湖北省委政法委、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抓紧开展全省法院、检察院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政法【2016】52号)精神和《湖北省法院系统政府购买服务的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全省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已正式启动,此次竹山县人民法院共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16名,其中书记员10名,司法警务辅助人员6名(女性2名)。希望有热爱法院工作且具备报名条件的竹山籍青年积极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28日。由省法院会同省人事考试院负责全省法院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网上报名工作,报考人员可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栏进行网上报名(届时请留意该网站相关通知)。报名期间省法院机关及各市州中级法院有专人值班,为报考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一、雇员制书记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审判工作。
(二)年龄在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具有2年(含)以上审判辅助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具有10年(含)以上审判辅助工作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熟悉掌握法律基础知识。
(五)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每分钟录入文字80字以上。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八)没有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2年以上审判辅助工作经历、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或速录员资格证书人员。
二、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审判工作。
(二)年龄在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具有5年(含)以上聘用制司法警察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五)具有良好的品性和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执行勤务部门所必需的警务保障能力和技能。
(七)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八)没有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2年(含)以上聘用制司法警察工作经历人员、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