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信阳淮滨县招聘公安辅警213人公告
为全面推进我县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实现“一村一警”,充实基层公安力量。经县政府研究,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3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为了保证本次招聘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辅警213名。具体招聘名额、职位及条件见《淮滨县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后)。日常工作是到我县乡镇(办事处)各村驻村警务工作站开展“一村一警”工作。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公安工作;
3、具有所报考职位的乡镇(办事处)户籍或邻近乡镇(办事处)户籍;
4、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性青年,身高1.68米以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1月9日;
5、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6、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淮滨县为民服务中心(北岗淮河大道新人民医院东隔壁)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6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到报名点报名。
报名时填写《淮滨县2016年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只能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评两个阶段进行。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公安知识等内容。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016年12月3日上午9:00至11:00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凡进入笔试阶段的考生须在2016年12月2日下午14:3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内容:引体向上、立定跳远、1000米长跑,满分100分。
体能测评时间:2016年12月10日上午7:30进行。满分为100分,地点见体能测评通知单。
体能测评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于2016年12月9日下午14:30-17:00持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体能测评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各招聘岗位因参加笔试人数不足造成空缺,可相互调剂,调剂按参加人员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评成绩×50%。
五、2016年河南信阳淮滨县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213人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程序和通用标准、特殊标准和招录公安特警的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体检和考察阶段,若有不合格人员或放弃人员,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淮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七、岗前培训
公示无异议的,进入岗前培训。集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岗前培训工作由淮滨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
八、签订合同
岗前培训合格的,由信阳市宝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九、管理使用
1、本次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人员由保安公司聘用后,派往淮滨县公安局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非经国家规定程序,不能转录为人民警察。
2、对公开招聘的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采取专项队伍管理模式,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实行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十、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每人每月18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纳的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
2、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请各位报考者注意: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在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
咨询电话:0376-7126833(淮滨县公安局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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