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泰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招聘城管协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我县城市管理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管理品质,经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城管协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此次招录城管协管人员共计20名,统一安排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从事城市管理工作。
二、招录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
2、年龄在18至28周岁(1989年5月1日1999年5月1日出生),男,身体健康,体貌端庄,身高170厘米;
3、全日制统招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属复员退伍军人的,学历放宽至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无违法犯罪记录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有精神病史的人员;4、相关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泰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 日至6 月10 日。
联系人:张跃武 李春燕
联系电话:8223248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地派出所现实表现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四、招考办法
本次招考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政治思想、法律法规、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考核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若出现自愿放弃应聘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由泰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日常管理,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被聘用人员月工资为1200元,县财政负责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单位承担部分,个人部分由聘用人员自己缴纳。
一经聘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一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可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泰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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