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警(110接警员)3人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安机关接处警水平,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110接警员,以进一步缓解全县公安机关警力的严重不足。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性质。
县公安局110接警中心,3名,临时辅警,聘用劳动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
二、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三、2016年贵州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110接警员3人对象条件。
1、女性,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1998年1月1以前出生。身高在1.56米以上,双侧单眼裸眼视力4.8以上。
2、熟悉计算机操作、会普通话。
3、本人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吸毒史。家庭无传染病史和精神病史;
4、热爱110接警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吃苦耐劳,英勇无畏,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生;
(2)现已为交通协勤、看守所协勤和乡镇巡防队员、综治消防交通协管员的;
(3)本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参与邪教组织活动的;
(5)本人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本人曾被开除公职的;
(7)本人曾有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
(8)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9)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不符合报考对象和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五、2016年贵州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110接警员3人招聘程序。
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期考核、正式聘用等工作环节。
(一)发布招考公告。
2016年1月23日前,将招生简章挂于县人民政府网、县公安局主页,同时在县城公示栏和各乡镇张贴。
(二)报名。
1、报名时间:1月24日至27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
2、报名地点:务川自治县公安局110接警中心(政务中心三楼)。
3、报名方式:考生本人亲自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常住户籍地辖区计生部门出具);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常住户籍地辖区派出所出具);
(5)近期免冠小二寸照5张。
(三)资格审查。
1、时间:1月28日。
2、人员组成:由招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知其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及时通知本人,退还其所交资料。
(四)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共两项, 即计算机操作测试和面试。均实行100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
1、计算机操作测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行 。计算机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①参加计算机操作测试人数与招聘数高于2:1时,按2:1比例从高到低进入面试(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参加计算机操作测试人数与招聘数低于2:1时,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采取现场答辩或情景模拟方式进行。面试规则参照公务员面试进行,具体事项在考前予以宣布。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结束后,按准考证号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通知体检时间。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依次按面试成绩较好、年龄较小考生进入体检。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医院由领导小组临时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和招考简章规定的五官要求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政审。体检不合格人员及时告知其不合格项目。体检一次性进行,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复查,认定为不合格。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人员(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依次按面试成绩较好、年龄较小考生进入体检)。递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根据招聘职数,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政审对象。政审主要审查考核对象遵纪守法、政治、现实表现情况,开展吸毒史、家庭病史调查,同时对报名资格再次进行复审,写出政审报告。政审不合格者,依次按总成绩较高、年龄较小考生进入政审。
(七)拟聘用公示和试用期考核。
政审完毕后,实名制对考生政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的,政审合格人员将作为拟聘用人员参加为期1个月的试用考核,考核合格的,试用期享受基本工资;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享受工资报酬(不参加试用期考核或考核期限未满的,视为考核不合格)。试用期考核有不合格者,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六、聘用人员待遇。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宣布正式到岗。到岗人员由县公安局统一负责服装、装备并缴纳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等,劳动报酬为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640元及相应工作生活考核补贴。
七、相关规定。
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订劳动合同后,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管理。不按时报到上班、不服从分配、不履行工作职责、不胜任本职工作、年终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违反纪律管理规定、影响部门团结事项的聘用人员,县公安局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由用人单位提出辞退意见,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对合同期内,本人因各种原因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由本人提出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即为解除劳动关系。无论是用人单位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或是聘用人员自行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均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八、具体工作日程时间如有变动,以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不明事项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
九、纪律要求。
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公招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咨询及举报电话
务川自治县公安局:0852-5628995
务川自治县纪委监察局:0852-5621141
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考
聘用110接警员领导小组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