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重庆巴南区2016年特勤队员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勤队员派遣到巴南区公安分局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招录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招录标准,采取面试考核、体能测试和人才测评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一)岗位一:特勤队46人。
(二)岗位二:特勤驾驶员2人。
(三)岗位三:文职特勤2人。
职责:协助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三、招录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公安辅助工作的中国公民。
(二)身体素质好,无重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三)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政审条件。
(四)特勤队员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身高1.72米以上,年龄20-30岁的男性;受过连续两年以上的军事、警务技能训练(如复员退伍军人或军警类院校毕业生);体能测试需达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锻炼达标标准评分表》(25岁以下年龄组)75分以上。
(五)特勤驾驶员要求48周岁以下,持A1驾照,单独考核驾驶技能,特别优秀的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六)文职特勤男女各一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0岁以下,文秘、行政管理专业优先;能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过计算机二级者优先;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机关公文写作者优先;有维稳处突经验者优先;稳重大方、有亲和力,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2016年12月9日。上午接受报名时间9:00时—12:00,下午接受报名时间14:00—18:00时(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新市街79号,立丹大厦四楼)。报名咨询电话:66291098、66291686。
(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复员退伍军人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二寸证件照3张,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由区公安分局根据报名人员的家庭情况、处所、形象气质等综合情况进行复审,择优参加考核。未被通知参加考核者,视为未通过复审。
五、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取百分制,根据应聘人员得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前55名参加体能测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锻炼达标标准评分表》(25岁以下年龄组)评分表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的项目进行测试评分,各单项成绩均达到75分以上者为合格。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参加人才测评。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人才测评
人才测评采用在线测评方式,测评费用100元/人,由应聘人员自付。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测评结果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结合本岗位(行业)的实际需求执行。体检中,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认真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号)的有关规定。体检由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组织。体检时间待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
九、政审
由区公安分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十、录用及待遇
(一)体检、政审合格人员集中进行一个月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
(二)录用人员与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派遣到区公安分局使用,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
(三)用工单位提供录用人员食宿,录用后每月工资、补助总计实得3200元左右,并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四)录用人员实行军事化管理,集中值班备勤,外出需请假;按规定统一安排休假。
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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