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程项目的代建范围来划分,“代建制”的实施方式分为全过程代建和两阶段代建。
(1)全过程代建。即委托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面向社会招标选择代建单位,由代建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从项目的可研报告开始介入,负责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建设实施乃至于竣工验收的管理。
(2)两阶段代建。即将建设项目分为项目前期工作阶段代建和项目建设实施阶段代建。
1)前期代建。由投资人直接委托或招标选择前期代理单位,协助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组织可研报告的评估,完成项目报批手续,通过招标选定设计单位,办理并取得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协助完成土地使用拆迁工作。
2)工程代建。授权代建人办理开工申请报告,办理并取得施工许可证,通过招标选定施工单位,组织管理协调工程的施工建设,履行工程如期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的职责,负责保障工程项目在保修期内的正常使用。
5.设计——管理(Design—Management)模式
设计——管理模式通常是指由同一单位向业主提供设计和施工管理服务的项目管理方式。业主与设计——管理公司和施工总承包商分别签订合同,由设计——管理公司负责设计并对项目实施进行管理。该模式通常以设计单位为主,可对总承包商或分包商采用阶段发包方式,从而加快工程进度。
优点:设计能力相对较强,能充分发挥其在设计方面的长项。
缺点:施工管理能力较差,因此无法有效管理施工承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