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咨询工程师考试《政策规划》精讲讲义:区域规划
第五节 区域规划
1.区域规划的定位
2.区域规划编制范围
3.区域规划的内容
4.区域规划编制原则
5.区域规划编制程序
6.区域规划的衔接与审批
1.区域规划的定位
■区域规划指以跨行政区的特定经济区为对象编制的规划
■是国家与省级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空间上的细化和落实
■是战略性、空间性和有约束力的规划
■分为国家和省级两种
■规划期一般为 10 年,可以展望到 20 年
【2008 年真题】
◆ 下列关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区域规划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B.是国家级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细化和落实
C.是战略性、空间性和有约束力的规划D.是编制区域内省(区、市)级各类规划的依据E.是政府进行区域调控和管理的重要工具
【答案】BCDE
【解析】选项 A 针对特定领域的是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是指以跨行政区的特定经济区为对象编制的规划。参见教材 P173。
2.区域规划编制范围
■经济联系紧密的城镇密集地区
■以中心城市为依据的都市经济圈地区
■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开发或者保护地区
■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区域
3.区域规划的内容(七项内容)
■区域人口、经济增长等预测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
■发展轴、中心区等区域空间布局框架
■城镇体系及主要城市的功能定位
■产业聚集区等各类功能区的划分及定位
■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及其他统筹建设的重大工程
■区域协调机制等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其他
4.区域规划编制原则
■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基础上,充分重视和运用政府宏观调控手段来协调区域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发挥地区比较优势,分工与合作
■鼓励东部地区带动发展中部地区,帮助落后地区,进行有机结合
■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搞好统筹兼顾5.区域规划编制程序
■立项
·国家级的由发改委会同有关省级政府提出立项申请,经规划咨询委员会论证报国务院批准
■规划编制部门
·国家级区域规划-由国务院提出,发改委会同有关省政府编制
·省级区域规划-由省级政府提出,省级发改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和市县级政府编制
【关注点】编制区域规划需向哪些单位征询意见
1.1 同级政府有关部门+下级政府
1.2 区域外相邻地区政府
1.3 专家
1.4 军事机关
1.5 区域内公民和组织
6.区域规划的衔接与审批
■区域规划的衔接
·区域规划与专项规划衔接
·省级区域规划还应送国务院发改委进行衔接
■区域规划审批
·报批前应送同级规划咨询委员会组织论证
·国家级区域规划由国务院批准
·省级区域规划由省级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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