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咨询工程师考后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审核注意事项
(一)按照人发﹝2001﹞127号文件规定符合报名条件并参加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但未通过的人员,可以继续报名参加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
2013 年和 2014 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其对应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 4 年为一个周期的规定分别顺延至 2017 年和 2018 年。
(二)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考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成绩合格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否则,取消符合报考条件年份之前有效期内的所有科目成绩及本年度专业通过资格。
(三)资格审核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
(四)对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取消本年度考试成绩及专业通过资格。
(五)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六)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参考通知:山西人事考试网2018年山西咨询工程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核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