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P168)
(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概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并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过程,应在规划编制阶段进行。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的适用范围和责任主体
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
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责任主体
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环境影响报告书由规划编制机关编制或者组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机构编制。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依据和内容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依据
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分析、预测和评估的内容
(2)综合规划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的内容
1)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2)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
环境影响报告书除包括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主要包括:
1.规划草案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
2.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规划草案的调整建议。
(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
(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
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报审
2.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内容
(1)基础资料、数据的真实性;
(2)评价方法的适当性;
(3)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估的可靠性;
(4)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5)公众意见采纳与不采纳情况及其理由的说明的合理性;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
3.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效力
规划审批机关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已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包含具体建设项目的,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应当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以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分析论证情况予以简化。
(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跟踪评价
(1)规划实施后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预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之间的比较分析和评估;
(2)规划实施中所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有效性的分析和评估;
(3)公众对规划实施所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4)跟踪评价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