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为下面的报道撰写一篇配发式短评。(字数:500字)(20分)
重庆污染企业无视停产处罚
本报重庆专讯 隐蔽的草丛中,一根直径50厘米的排水管不断地向寿龙河中排放着像墨汁一样的臭水……昨日,重庆时报记者在位于重庆璧山县七塘镇建设二村附近的重庆市北碚宏鑫织染有限公司排污口看见了这样一幕。而这个排污口的源头却是一个在l1月因排污超标被璧山县环保局责令停产整改的企业。
黑水 气味“熏脑壳”
记者在现场看到,工厂里高耸的烟囱正不断地向外冒着黑烟,而排污口处每隔3小时就会向河里排放高温“黑水”,每次排放的时间都在l小时左右,伴随着“黑水”一起涌出的还有非常难闻的刺激性气味。记者仅在排污口处停留了不到5分钟,就感觉头晕目眩。
沾到黑水就起红疙瘩
据附近的一位姓陈的村民介绍,以前寿龙河里的水不仅可以直接灌溉庄稼,还可以直接饮用。在企业进驻后,不要说灌溉农田,就连洗手都不敢了,一些村民因为接触了污水,全身瘙痒起红疙瘩。“这家企业都开了2年多了,每天排的污水上百吨,每次排水时,我们住在附近的人只有把窗子关上。”这位村民称。
工人卸货 企业称“没生产”
“我们已经很久没有生产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说。但记者在现场看到,一辆装满布料的卡车停放在工厂门口,工人们正在卸货。记者问:“污水从何而来?烟囱为何还在冒黑烟?”该负责人含糊其辞,拒绝回答记者的问题。
无视整改通知 偷偷生产
当地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个月前就对该公司作出停产整改的处罚通知,可他们却无视通知偷偷生产。该相关负责人称,今年11月因为该公司排放的污水含有大量的氢氧化钠等化学物质,被责令停产整改,但由于该公司深居乡下,监管比较难。该负责人表示,已向璧山县政府作了汇报,一旦证据确凿,将作出更严厉的处罚。
(来源:2008年12月4日《北京晚报》,作者:杨渝)
31.分析新闻评论《网上“恶搞”有悖和谐理念》的立论和写作特点。(字数:800字左右)
(15分)
网上“恶搞”有悖和谐理念
光明网评论员
今年以来,“恶搞”成了互联网上流行的一个新词语。针对网上“恶搞”愈演愈烈的现象,许多有识之士纷纷提出批评意见。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越来越多的网民对“恶搞”的消极影响有了清醒的认识,“恶搞”之风在很大程度上得到遏制。然而,也有一些人对反对网上“恶搞”不以为然,认为这是小题大做、大惊小怪。最近,有的互联网站负责人甚至公开宣称“‘恶搞’是好事,是和谐社会的一个代表”,并且表示要“将‘恶搞’进行到底”。这些论调,使不少网民的思想产生了新的混乱。那么,网上“恶搞”究竟是不是“和谐社会的一个代表”?这是一个必须明确回答的问题。只要我们认真分析“恶搞”的对象、手段和内容,并与和谐理念的要求相对照,就会得出否定的答案。
网上“恶搞”的显著特点之一,是对“搞”的对象不加限制。和谐理念强调以人为本,要求社会成员之间公平正义、诚信友爱。“恶搞”则只从自己的喜好出发,全然不顾别人的感受。有人说:“现在工作压力、生活压力这么大,娱乐一下还不行吗?”不错,人人都有娱乐的自由,但绝对没有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权利。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空间,传播效应很强,网上“恶搞”和自己关起门来开玩笑有着根本的区别,用“自娱自乐”来为“恶搞”开脱是解释不通的。一些人肆无忌惮地拿别人来“恶搞”,并且轻描淡写地说这是“幽默”,却从来不把自己作为“恶搞”的对象,由此可见,他们自己也是不接受这种“幽默”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公民道德的一条底线,也是做人最起码的良知。为人处事最讲究将心比心,而“恶搞”恰恰缺失了一颗尊重别人的善心,这与和谐理念所倡导的仁爱思想是格格不入的。
网上“恶搞”的显著特点之二,是对“搞”的手段不加约束。和谐理念强调民主法制意识,要求以理性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恶搞”则只顾自己情绪的发泄,不考虑采取的手段是否合理合法。一些人之所以对“恶搞”持肯定态度,理由就是“恶搞”代表了网络文化的一种创新。问题是,“恶搞”能算真正的创新吗?创新的核心在于创造新的事物,在于产生质的进步,而“恶搞”热衷于把矛头指向著名人物和经典作品,恰恰说明了其创新能力的不足。简单归纳一下就会发现,“恶搞”所用的手段不外乎是断章取义、移花接木、张冠李戴、无中生有、哗众取宠之类,起的都是贬损、歪曲、破坏的作用,这和创新是沾不上边的。实际上,由于上述“恶搞”手段的肆意使用,网上有关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方面的争议已经屡见不鲜,和谐有序的网络氛国已经受到极大的挑战。只是由于网络维权成本较高、难度较大,才使这些行为更多面临的是道义上的声讨,而非法律的追究。但是,和谐社会终究是不会包容超越法律的特殊行为的。
网上“恶搞”的显著特点之三,是对“搞”的内容不负责任。和谐理念强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要求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恶搞”则颠覆主流意识,混淆是非荣辱,置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于不顾。随着“恶搞”作品在网上的流传,其中有些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必然随之扩散,对网民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有人说:“难道所有的东西只能有一种解读吗?”诚然,和谐理念尊重差异,包容多样,鼓励百花齐放,但是,一个社会不能没有主流意识,多元之上必须有共同的思想基础。我们建设和谐文化,要以国家的根本大法为指南,以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作为主导。不管出于何种目的,雷锋、董存瑞、任长霞这些英雄人物,毛主席诗词、《开国大典》、《闪闪的红星》这些经典作品,都是不能以任何形式被“恶搞”的,因为他们是我们民族精神和当今时代精神的体现,是我们共同的精神财富。
无论从对象、手段还是内容来看,网上“恶搞”与和谐理念都是相悖的。尽管有的“恶搞”作品很能吸引眼球,也确实得到了一些人的追捧,但是,并非如同一些人所言,“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恶搞”不断冲击着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法律底线和主流意识,导致文化虚无主义的产生,严重影响着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需要引起全体网民和网络工作者的高度警惕。
作为文化的继承人,我们应该积极行动起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抵制网上“恶搞”之风,坚持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为建设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和谐网络文化作出自己的贡献。(来源:2006年11月27日 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