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6.简述物之所在地法适用的例外。
37.什么是识别冲突?简述其产生的原因。
38.简述破产宣告的地域效力。
39.简述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2分)
40.试述法律选择的方法。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
41.日本女子某甲在南京工作多年,与中国公民某乙于2001年在南京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同赴日本。一年后,双方感情不合,某乙携带在日本积累的家庭存款,返回南京。某甲来中国向南京某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财产。
请问:(1)南京法院有无管辖权?为什么?
(2)如果南京法院有管辖权,对于财产分割,应适用哪国法律?为什么?
42.英国某电器公司与杭州某彩电厂在英国伦敦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该英国电器公司派三名专家,在杭州某彩电厂工人的协作下调试引进该公司的显像管生产设备。调试开始后,我方按每天8小时安排工作,而英方专家按该英国公司的每天6小时安排工作,对此发生争议。合同未规定应适用何国法律。争议发生后,英方在一份双方达成的争议谅解备忘录上原则同意由中国法院管辖。因协商不成,杭州某彩电厂遂根据备忘录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但英方以合同订立时并未约定管辖法院为由提出管辖异议。
请问:(1)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否行使协议管辖权?为什么?
(2)如果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本案应适用哪国法律?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