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6.简述“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
37.简述冲突规范包括哪几种类型。
38.什么是法律规避?其构成要件有哪些?
39.简述各国有关公共秩序立法的主要方式。
四、论述题(本大题12分)
40.试述我国有关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相关规定。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
41.1963年,纽约州杰克逊夫妇邀请其女友巴贝科克于周末乘他们的汽车去加拿大旅游,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因驾驶不慎发生车祸,致巴贝科克受重伤。返回纽约州后,巴贝科克向纽约州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纽约州法院受理了该案。依美国早先的冲突法规则,应适用侵权行为发生地法即加拿大安大略法,而安大略法不允许这种请求。如依纽约州的法律,杰克逊对巴贝科克要承担损害赔偿的。最后法院适用纽约州法判决杰克逊应负赔偿责任。
(1)在本案中,纽约州法院是根据哪些因素来确定应适用它自己的法律的?
(2)它确认了法律选择方法上的何种理论?
(3)在侵权行为法律适用上,它表明何种学说的出现?
42.1995年10月,A国马克先生与我国东北某企业签订了联合开发辽宁某地天然气的合同。合同约定以A国为其准据法。后因马克违约而发生纠纷,并诉至辽宁某法院。马克称:“人的行为能力当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本人19岁,按A国法律属无行为能力人,因而原订合同是无效的。”
问:(1)马克签订该合同的行为能力应如何认定?
(2)合同中约定的准据法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