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5.东部地区某城市的某汽车修理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某月发生下列业务:
(1)实现收入20万元(不含税);
(2)购进各种零部件10万元,依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购进机器设备两台,价值分别为2万元和3万元,依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4)支付工人工资3万元,奖金0.6万元。
问题:根据以上资料,说明该厂上述业务税务处理的法律依据,并列出该厂本月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式。
46.某民营企业高级工程师王先生2009年3月取得收入如下:
(1)基本工资1 600元;
(2)加班费420元;
(3)综合奖1 200元;
(4)省级政府颁发的科技奖金1 000元;
(5)转让个人发明专利,获得收入50 000元;
(6)到期国债利息1 000元。
该工程师的上述收入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已经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
问题:根据以上资料,说明支付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并列出计算式。
附:题46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1 2 3 |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超过500-2 000元的部分 超过2 000-5 000元的部分 |
5 10 15 |
0 25 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