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说明
(一)、根据我省社会经济的发展及有关专业的报考情况,决定自2014年10月考试报考开始,对以下21个专业停止接纳新生;其中律师(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该专业课程考试,从2017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书。其他专业从2016年10月考试开始不再安排相关课程考试,该批专业停考后,考生如通过参加其它专业相同课程的考试,获得所有课程的合格成绩,仍可按原公布的专业计划申请毕业。
1.餐饮管理(专科)(专业代码:3020118)
2.文化产业管理(专科)(专业代码:3020167)
3.律师(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代码:3030111、1030108)
4.网络编辑(专科)(专业代码:3050322)
5.美术教育(专科)(专业代码:3050409)
6.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科)(专业代码:3080604)
7.物业管理(专科)(专业代码:4020234)
8.计算机控制技术(专科)(专业代码:4080765)
9.食品质量与安全(专科)(专业代码:4081322)
10.产品质量工程(专科)(专业代码:4082238)
11.文化产业管理(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代码:1020155)
12.教育管理(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代码:1040107)
13.思想政治教育(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代码:1040202)
14.音乐教育(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代码:1050408)
15.数字媒体艺术(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代码:1050418)
16.数学教育(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代码:1070102)
17.计算机网络(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代码:1080709)
18.道路与桥梁工程(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代码:1080807)
19.食品质量与安全(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代码:1081323)
20.产品质量工程(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代码:1082240)
21.检验(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代码:1100311)
(二)、法学类课程的考试范围包括:自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在新教材大纲启用前,凡教材、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政治课中“形势与政策”考试范围为:考前8个月至考前2个月间的有关内容。
(三)、“00012英语(一)”、“00015英语(二)”和“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考生分别参加我省教育考试机构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笔试、三级笔试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
(四)、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开展网上课件辅导和课程答疑,考生在课程学习中遇到疑难问题可上网咨询(网址:www.zjks.netwww.zjzkb.edu.cn)。由我省新编写的各专业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均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印发。
(五)、自学考试各专业计划以浙江省自考委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其他资料内容如与文件不符,按文件规定执行。
二、报考条件
凡有志于学习专业知识、为祖国建设效力的公民均可报考。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少数专业对报考条件、报考程序有特殊限制,具体规定详见下表;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
专 业 |
报 考 条 件 |
护理学 专、本 科 |
凡在我省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获得护士职业资格并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护理学(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其中报考护理学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持有单位介绍信、护士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直接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报名手续。 |
公安管理 本科 |
凡报考本专业的公安干警、武装警察和保卫干部应先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由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统一向当地自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当地自考办不接纳个别报名。 |
三、教材预订
为确保教材供应,考生须在报名前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www.zjks.net)通过网上教材预订系统预订教材、大纲等学习媒体,预订时间为2014年3月1日——10日。没有按上述时间预订的考生在考试报名时只能预订“公共课” 教材。
四、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的自学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5日—15日;报考有限制条件的个别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请先向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具体时间请与当地业务主管部门联系),然后由业务主管部门到当地自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向考试机构提供的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数码相片、专业代码、课程代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务必真实准确。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