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综合实践课程考核实施要求
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 、专升本)综合实践课程包括:专科阶段的综合实践课程“幼儿教师实习指导”(课程代码12349, 6学分)、专升本阶段的综合实践课程“幼儿教师教研指导”(课程代码12657, 6学分)。这两门课程均为工作指导类课程,具有较强实践性,可选用如下几种方式进行考核:
1.案例分析:考生需综合运用所学课程内容,对给定案例(可为文本或视频方式)进行分析、评价,并给出改进意见等。评分教师应从考生所用理论是否正确、恰当,分析评价是否准确、合理,改进意见是否可行等方面进行评分。
2.方案设计:考生需针对课程特点设计一项教育活动或班级计划。评分教师应从教育理念与活动目标、活动内容、活动准备、活动过程等方面,对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3.现场说课:考生到主考院校现场进行说课。评分教师应从教育理念与活动目标、活动内容、活动准备、活动过程、考生表达展示等方面,对说课内容的科学性、可行性及现场表现进行评分。
4.实习报告:考生应在实习完成时上交一份实习报告,其中可包含若干实习日记和一份实习总结。评分教师应从考生是否能全面、系统地总结实习过程,是否能够使用所学理论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进行评分。
主考学校应充分发挥积极性与主动性,根据学科特点及实施条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考查与评价并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