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招考资讯网自学考试核查课程考试成绩办法
为更好地体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 每次考试结束后,市自考办将在网上公布当次课程考试成绩。考生如果对自己的课程 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申请核查。
二、 要求核查课程考试成绩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提出申请核查课程考试成绩,并按每科次10元交纳复查考试成绩费。网上申请核 查课程考试成绩的时间为:自当次课程考试成绩公布(自网上公布之日算起)之日起至下次考试报名结束日止。
三、 核查课程考试成绩的内容:
1. 课程考试试卷中的考试题目是否漏评;
2. 课程考试试卷的分数统计是否有错误;
3. 登录课程考试试卷分数是否有遗漏和错误。
4.核查课程考试成绩不涉及考试题目答案评判标准掌握的宽严程度。
四、 课程考试成绩核查结束后按网上规定时间自行登录网站查看结果。
核查课程考试成绩发现错误的,市自考办予以更正并通过网上银行退回考生所交纳的复查 考试成绩费。考生可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网站核实相关信息。
五、 此前所发有关核查课程考试成绩的文件规定,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即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