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持有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者,不受性别、民族、信仰、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对有限制性报考条件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及区、县自考办提供网上报名环境时间:
2012年3月1日—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考办法
考生(包括首次报考的新生)报考均采用网上报考的办法。考生需根据开考专业的要求,选择个人报考或集体报考的方式。报考请登录“招考资讯”网站。
1、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合作开考专业(非证书课程)”的考生须由个人直接上网报考。
2、报考“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委托部门注册,由委托部门组织集体报考(包括报考“340护理学、380护理学(本)”专业的新考生)。
3、报考“职业技术专业”、“开放教育学院试点专业”的考生须到所在的助学单位进行集体报考。
4、报考工作具体详情,请登录“招考资讯”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