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珙县关于2019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19〕98号)和宜宾市自考办《关于2019年下半年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宜考办〔2019〕29号)文件精神,为作好本次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查、办理毕业证的时间
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受理的时间为11月11日至12月6日由考生从新版四川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其中:
11月11日至17日开通考生线上前置学历申请。(适用于本次预申请本科毕业考生)
11月25日至29日开通停考专业申请、线上毕业申请、同一准考证第二专业毕业更改准考证号申请。
12月2日至6日县招考办现场受理、审核。
二、毕业证办理
(一)毕业申请审核及缴费
新系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设置毕业条件,符合相关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具有本次申请该专业毕业的资格。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已经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对其在新系统中的前置学历申请审核,否则毕业申请无法成功提交。
县招考办在认真审核考生的个人信息和毕业专业(新系统中和材料上申请的毕业专业是否一致)后,按规定(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收取考生毕业生审定费30元/人,同时发放《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认真填写。
凡未完成新系统中提交毕业申请、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或缴费的考生,不予受理其毕业申请。若考生考籍信息不全、错误或照片不符合要求,考生须申请补全信息或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更改考籍,更改正确后在下次毕业申请期间再次提交毕业申请。
(二)停考专业毕业审核
停考专业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申请若无法在新系统中提交,考生应在准考证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现场申请,认真审核考生的专业毕业条件和个人信息。审核通过后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待省考试院审核结果反馈后,再由考生在新系统中上传毕业申请。
(三)同一准考证号办理第二个专业毕业审核
申请办理同一准考证号第二个专业毕业的考生,首先须在考生端申请更改准考证号,申请提交后更改即时生效,考生须使用新生成的准考证号完成毕业申请流程。
(四)毕业证遗失办理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县招办严格审核通过后,在新系统中录入申请信息并提交。对2005年12月及以后的毕业生(已摄像),使用办证时的照片,不再收取考生照片;2005年12月以前的毕业生,应提交二寸蓝底照片两张。
三、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学籍档案的领取、发放
(一)待省教育考试院接收教育部考试中心对本次注册结果反馈后,通知并逐级下发毕业证书。
(二)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一次性颁发,遗失不再补发,请考生妥善保管。
1.四川省2019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日程安排表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流程图(考生端)
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
珙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