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定
(一)考生只能在本人的同一准考证号下将拟报专业编码或课程专业编码,更改为应毕业专业编码。
(二)专业编码、课程专业编码更改申请只能在毕业论文答辩之前提出。考生只能在拟申请毕业的专业中完成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成绩一经上报后,该课程的专业编码不得更改。
二、需提交的材料:
(一)《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报考专业编码、课程专业编码申请表》2份(附表5);
(二)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单科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省际电子转考
省际电子转考是指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省(区、市),将考籍电子档案转移到其他省(区、市),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一、考籍转出
(一)考籍转出要求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符合下列要求的,可申请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1.考生应取得拟转入省(区、市)考籍;
2.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统考课程合格成绩;
3.我省同一准考证下的考籍只能转出到同一个省(区、市);
4.考籍转出成功的考生须在转入省(区、市)受理考籍转入申请时间内,按照转入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二)以下情况不得转出:
1.考生提供的转入省(区、市)考籍信息与我省不一致;
2.我省考籍基本信息(含照片)不全或有误,考试信息中在2016年里所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采集笔迹信息的;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暂停考试或者延迟毕业期间;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
6.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
7.毕业论文成绩;
8.不属于国家统一编码的课程;
9.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转入课程已经办理了转免考的。
(三)申请考籍转出需提交的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3份(附表6);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单科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入地准考证、课程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在2016年参加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需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1份(附表7);
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1份(附表8)。
二、考籍转入
(一)考籍转入要求
需将考籍转入我省并申请毕业的考生,应在符合下列要求的条件下,先在转出省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再在我省申请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1.考生应已经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
2.考生外省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3.转入考生应在受理免考及省际电子转考工作期间,到考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入申请手续,并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
4.转考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5.已在2016年前成功办理外省考籍转入我省的考生,仍按我省转免考(四类免试)要求办理课程转免考手续。
(二)以下情况不得转入:
1.转出省考籍基本信息与我省不匹配的;
2.考生拟转入的原外省考试合格的课程与我省现有考试课程的名称和课码不一致的;
3.毕业论文成绩、免考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
(三)办理考籍转入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1份;
3.转出地准考证、课程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1份(附表9);
5.2016年前成功转入我省的外籍考生,还应持有外省转入的介绍信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