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事指南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一)报名报考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办理单位:省教育考试院(网络平台)、各区(市)县招生考试机构
受理时间:以当年自考报名文件为准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的规定,每科35元。
咨询、投诉电话:市教育考试院86691516,各区(市)县招生考试机构
2、办理程序
1)、自考每年开考2次,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和10月。具体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实际通知为准。
2)、新生注册 首次报名者在规定的日期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zk.sceea.cn 自考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然后必须按照规定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身份证件)经选定的区(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完成新生注册手续,新生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进行当次考试的网上报考及缴费。
3)、报考及缴费,在规定的报考日期内,考生登录自考管理信息系统 进行报考及网上缴费。
4)、考生座位信息可在自考管理信息系统查询。
3、前置条件
1)、凡在我市居住或工作的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自由选择专业,报名报考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委托开考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报考。
2)、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在押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申请报名报考。
3)、报考本科专业的,必须在毕业前,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含专科)以上的毕业证书。
(二)通知自考成绩
考生登录自考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自考成绩。
(三)自考课程免考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
办理单位:省教育考试院(网络平台)、各区(市)县招生考试机构
受理时间:以当次自考相关文件为准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的规定,每科8元。
2、办理程序
1)、自考免考每年办理2次,上半年3月前,下半年9月前(具体时间以区(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须在省自学考试系统考生端提交申请,网址:zk.sceea.cn自考管理信息系统 ,并到注册地区(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提交所需材料,办理免考手续、缴费。
2)、考生申请课程免考需提供的材料详见省教育考院官网当次课程免考办理通告。
3、前置条件
1)、申请课程免考者应在免考地有一科以上自学考试合格成绩;
2)、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相同(名称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能判明内容相同。下同)、要求不低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
3)、省级及以上自考委明令可以免考的课程。
(四)自考省际转移考籍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移考籍
办理单位:省教育考试院(网络平台)、各区(市)县招生考试机构
受理时间:以当次自考相关文件为准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的规定,每人8元。
2、办理程序
省际转考每年办理2次,上半年3月前,下半年9月前(具体时间以区(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须在省自学考试系统考生端提交申请,网址:zk.sceea.cn自考管理信息系统 ,并到注册地区(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提交所需材料,办理转出或转入手续、缴费。具体办理要求以省教育考院官网当次受理省际转考申请通告为准。
3、前置条件
申请考籍转移者应具有一科以上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办理条件详见省教育考试院相关通告。
(五)自考更改考籍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更改考籍信息
办理单位:省教育考试院(网络平台)、各区(市)县招生考试机构
受理时间:以当次自考相关文件为准
是否收费:否
2、办理程序
自考更改考籍每年办理2次,上半年3月前,下半年9月前(具体时间以区(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须在省自学考试系统考生端提交申请,网址:zk.sceea.cn 自考管理信息系统,并到注册地区(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提交所需材料,办理更改考籍手续、缴费。具体办理要求以省教育考院官网当次更改考籍通告为准。
3、前置条件
申请更改考籍者应在考籍所在地具有一科以上自学考试合格成绩
(六)毕业证办理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办理单位:省教育考试院(网络平台)、各区(市)县招生考试机构
受理时间:以当次自考相关文件为准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的规定,每生30元。
2、办理程序
1)、自考毕业证每年办理2次,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上半年5月底6 月初,下半年11月底12月初,具体时间以区(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在省自学考试系统考生端提交申请,网址:zk.sceea.cn 自考管理信息系统,到注册地区(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提交所需材料、缴费。具体办理要求详见省教育考试院毕业证审办通告。
2)、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需在省自学考试系统考生端提交前置学历申请
3、前置条件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1)、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2)、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3)、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含专科)以上的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