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考试通知单等有关证件,于考试前20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考试通知单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上角以便核查。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2B铅笔、0.5毫米黑色笔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小刀、空白垫纸板、透明笔袋等文具。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助听器、文具盒和其他物品进入考场。数学类课程不准携带计算器,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须在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考试课程及代码等。监考员贴好条形码后,考生须核对条形码是否与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相一致。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均为无效卡。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能答题,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在答题卡上做标记,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七、对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可举手询问。但不得向监考员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八、交卷之前不准离开座位和考场。如因健康原因必须去厕所者,需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在开考前主动出示,去厕所时须经监考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
九、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题,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