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2021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电子转考(转出)工作通知
西安市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简称电子转考)工作即将开始。请转考考生熟悉相关政策及工作流程,以便顺利完成转考。
一、转考动因
在籍考生离开或到达陕西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须办理转考手续。
二、转考方式
电子转考是运用信息技术,以交换考籍电子档案方式实施省际转考的过程。考籍档案是办理考生转考的主要依据。考籍档案以电子方式保存为考籍电子档案(以下简称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含笔迹信息)、奖惩记录、转考、免考、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毕业信息等。
三、转考(转出)时限及现场确认地址
网上提交申请时间:7月1日—7月31日
考生现场确认时间:
8月1日—8月31日(工作日、每周二、四)
现场确认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文艺南路194号
四、转出要求
1、在籍考生离开西安市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日期内网上提交申请。
2、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西安市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内,到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西安市碑林区文艺南路194号),对本人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出具的《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3、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4、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5、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西安市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6、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7、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8、在考生转考流程未办理完结之前,陕西省教育考试院仍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
五、转出流程
1、考生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点击“转入转出”窗口,填写转出信息,确定无误后提交本人转出申请,并在规定日期内到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西安市碑林区文艺南路194号),对本人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2、市教育考试中心对考生提交的转出电子档案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通过陕西省考籍管理系统提交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同时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经办人签名,并加盖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公章存档。
3、转考(转出)考生还须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按要求办理转入确认手续,完成转考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