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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来源:山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9月29日]  【

  山东省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 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详见附表

  二、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

  1、 报考对象:凡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报考专业的报名条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开考的专业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执行。中药学、护理学、药学、公安管理等委托开考专业,必须按开考文件的要求严格审核考生资格,考生必须是行业在职人员。部分专业限制地市和考生资格报考,有关要求参见专业科目一览表的主考院校栏。

  2、 报考自考本科的考生毕业时须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3、 报考手续:考生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填写考生个人信息,选择报考专业和报考科目,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报名考务费45元/科。

  4、 考生考试期间(从报名到每次考试直至毕业)必须使用与身份证完全一致的姓名和号码,报考期间注意保管好个人信息,所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不得由他人代填或代涂,切忌使用不同的姓名或同音字,否则影响毕业,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陆报名系统。

  报名网址: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新考生信息采集时间:2018年12月18日至21日,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2月21日至23日;现场确认地址:各县区招考办。

  考生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8至24日,2019年2月20日至22日

  考生在网上报名,须事先开通银行借记卡的“网上支付”功能支付报名费用,方可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缴费完成后务必按要求打印《网上报名确认单》,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外关闭。考前一周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所有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两证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必须自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五、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

  六、停考国际贸易(专科)、饭店管理(专科)、物流管理(专科)、文秘(专科)、公共关系(专科)、新闻学(专科)、室内设计(专科)、房屋建筑工程(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药学(专科)、中药学(专科)、文化产业(本科)、秘书学(本科)、电子工程(本科)、广告学(本科)、物业管理(本科)、社区护理学(本科)、财税(本科)、商务英语(本科)19个专业以及3个教育类专业,上述22个专业自2018年12月1日起停止接收新考生注册,老考生仍可按照报考简章报考。2021年4月组织最后一次理论考试,2021年上半年组织最后一次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以后不再安排考试。2021年7月1日起停止办理以上专业的毕业证书。

  附件2019年4月自学考试科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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