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凡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且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在外地长期工作或居住的人员(含外省在我省长期工作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填写报考本科段资格审批表,申请直接报考本科段。
自学考生专、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
考生报考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考核所涉课程的理论考试必须全部合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在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
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公安管理、邮电管理工程(本)、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
二、报名手续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所在地考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间为:上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前一年的9月上旬;下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当年的3月上旬(部分地区可适当调整报名时间)。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报名工作,应于报名工作截止前完成。
考生须持有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方能办理报名手续,部队考生需持有军官证、士兵证。
考生报名时需按规定填涂报名卡。
填涂报名卡的要求:
①填涂要工整、准确,否则无效;
②填涂需用2B铅笔将所选择项的方格涂满涂黑,黑度需盖住框内数字和空白;
③汉字和阿拉伯数字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
④修改时,需用塑料橡皮擦除干净;保持光电阅读卡整洁,不要折叠破损等。
首次报名的新考生报名时由当地考办统一组织摄像,或根据当地考办的要求上交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一张(用于准考证)。
考生报名时需按课程交纳报名费和考试费。
新考生报名后即发给准考证,并用至毕业(全省统一换证除外)。准考证由考办统一打印,手写的无效。每次考试另发考试通知书,考试时不得缺少。
三.考试时间安排 每年考试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为四月的两个星期六、星期日共四天;下半年为十月的两个星期六、星期日共四天。省考办提前一年公布开考课程计划,提前半年公布具体的考试日程。
1.每门课程笔试的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上午为8∶30-11∶00,下午为2∶00-4∶30。
2.考场规则。
3.目前我省自学考试答题方式有三种:
(1)直接在试卷上答题。
(2)在答卷纸上答题。
(3)填涂答题卡。填涂要求如下:
① 用2B铅笔填涂,将小方框涂满、涂黑、涂匀,但不要超出框外,如需修改,使用塑料橡皮,并擦除干净。
② 填写汉字和阿拉伯数字使用钢笔或圆珠笔。
③ 规定的填涂栏目要逐项填涂不能缺项,并注意题号、选项等应正确。请保持卡面整洁,不要折叠、损坏。
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答题、填涂造成成绩出错,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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