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宗内档案的分类
二、分类的要求有
1、分类方法要从档案的形成特点和规律出发,符合文件的历史状况,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
2、分类应当具体科学性、思想性、统一性、排斥性、伸缩性
三、分类的一般方法有
1、时间分类法:A、年度分类法 B、时期分类法
2、来源分类:A、组织机构分类法 B、作者分类法 C、通讯者分类法
3、内容分类法:A、问题分类法 B、实物分类法 C、地理分类法
4、形式分类法: A、按文件种类分类 B、按载体形态分类C、按形状规格分类
四、常用分类方法: 分类方法很多,常用的主要有三种:
(一)年度分类法 (二)组织机构分类法(三)问题分类法
五、复式分类法的选择和分类方案的编制
(一) 年度——组织机构分类法
适用于立档单位内部组织变化不复杂的单位。如:1974年 办公厅
* *厅
* *厅
(二)组织机构——年度分类法
适用于撤销机关档案。
如:办公厅 1974年
1975年
1976年
(三)年度——问题分类法
多用于组织变化复杂,或由于机构之间分工不明确、文书工作不正规等原因难以区分文件所属机构,以及没有内部机构或内部机构非常简单而无必要按组织机构分类等情况。总之,在不可能和不适于按组织机构分类时,往往采用它。如:
1980年 综合类
人事机构类
农林水利类
(四) 问题——年度分类法
多适用于撤销机关档案和历史档案。
如:综合类 1960年
1961年
1962年
立卷
立卷工作内容包括: 组成案卷单位、拟写案卷标题 、卷内文件的排列与编号 、填写卷内文件目录与备考表、案卷封面的编目与案卷的装订(或“装盒”)
一、立卷的方法——文件六特征立卷法:
按作者立卷
按时间立卷
按问题立卷
按地区立卷
按文件名称立卷
按收发文机关立卷
二、案卷标题的拟制及封面编目
(一)要求:
1、 历史观点和政治上的正确性。
2、 文字简练,表达准确。
3、 题名基本结构力求完整。
题名的基本结构包括文件的责任者(作者)、内容(问题)和名称(文种)三部分。必要时须标明地区、收发文机关和时间。
(二)历史档案案卷封面的要求
1、 机关名称。历史上曾经存在的过的某一个机关,是历史事实的反映,不能随意改动,应保留原来的名称。
2、 人物职务、称号。不宜改成现代的称呼。
3、 历法和纪元。在案卷封面的编目中,应以公历和公元为标准。如果文件上使用的是其它历法年号,则在公历和公元年份日期之后用括号注明。
4、 文种。历史上的文种,如奏、咨、指令、训令等应保留原貌。
5、 地名。应照原文标写地名,酌情在括号内注明现地名或相当于现在地理范围的地名。
6、 文件的内容和其他用语。
需要说明的是:
随着档案工作的发展,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立卷工作逐步由手工操作,向计算机辅助立卷发展。电子档案是否要“立卷”,学术界有争议。请参考有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