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华课网校 >> 自考 >> 笔讲串讲 >> 法学类 >> 警察管理学 >> 文章内容

排行热点

自考警察管理学复习资料4_第2页

来源:华课网校  [2017年5月24日]  【

  43.警察的吸收录用,是指警察机关在编制限额内根据所需职位的要求,按法定条件和程序,采取公开竞争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将具备警察条件的人员择优收录为警察的一项人事管理活动。

  44.《警察法》规定录用人民警察的限制条件是: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

  45.教育培训的种类与方式

  警察教育培训是一个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完善体系,从类别上可分为两大类,即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教育。

  学历教育属系统教育,以警察院校正规化教育为主。培训教育,是对在职人员进行的从事职务所必备的知识和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是一种职务资格教育。主要包括岗前培训、晋升前的培训、专业培训等。

  (1)岗前培训是指对新录用、新分配到警察机关的人员,在正式上岗任职前进行的培训。主要是进行业务和知识、技能的储备,以便进入工作岗位中能胜任本职工作。这种培训,一般采用两种方式,一是集中培训,一是学徒制培训。

  (2)晋升前的培训

  警察的晋升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晋升职务,一是晋升警衔(3)专业培训:顾名思义,为警察从事专项工作提供所需业务技能的培训。

  46.警察的调配:是指警察机关根据警事发展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变警察的隶属关系或工作关系,重新确定警察工作岗位,使地区、部门或单位的警察队伍结构发生变化的人事管理活动。

  47.调配的功能:(1)聚集人才(2)调剂余缺,合理使用警察人力资源(3)实现警察人员的最佳组合。(4)有利于解决警察工作和生活的实际问题。

  48.警察的交流是指警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个人愿望,通过调任、转任、轮换或挂职锻炼的形式,将所属警察在警察机关内部转换工作岗位,或是调出警察机关从事其他工作以及由其他机关调入警察机关从事警察工作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

  49.警察交流的形式主要有调任、转任、轮换、挂职锻炼四种形式。

  调任,是指警察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警察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助理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以及警察调出警察机关到其他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任职的一种交流形式,它包括调进、调出两个方面。身份待遇方面:调出后,比如到了国家其他行政机关任职后,警察身份不予保留。从其他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按编制限额调入警察机关任职的人员,享受警察待遇。

  转任,是指警察因工作需要或其他正当理由,在警察机关内部以及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平级调动的一种交流形式。特点:从身份变化来看,在警察机关内部转换工作职位,只是警察职务关系的变更,警察身份不变;转出警察机关,在国家其他行政机关内部转换工作职位,警察身份取消,但国家公务员的身份不变。转任是一种平级调动,不能随意提拔或降低职务。

  轮换,是指警察机关对担任领导职务和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人员,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职位调换一种交流形式。特点:一是有特定对象,即不是所有警察,而只是针对担任领导职务和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人员,比如说为晋升高一级职务而有目的的在几个相关的岗位上轮换任职,主要是熟悉各个业务流程。第二个特点轮换时警察机关对所属警察实行的一种单方面管理行为,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来实现,如无特殊情况,必须服从组织的轮换决定。

  挂职锻炼,是指警察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警察,在一定时间内到基层单位或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获得丰富工作经验,增长才干的一种交流形式。特点:第一,对象通常是新进警察机关任职,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第二,只是临时改变工作关系,不改变与原单位的人事行政关系;第三,时间一般是在1-2年左右;第四,交流范围灵活,既可在内部,也可在外部进行;五是单向性,只能是较高层次的机关选派警察到基层去锻炼。

  50.警察的回避制度:任职回避、公务回避、地区回避。

  51.人民警察辞职是指人民警察根据本人意愿,依照法律规定,辞去担任的工作职务,解除其与人民警察机关职务关系的行为。

  52.人民警察的辞退是指人民警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作出的解除其与人民警察职务关系的行为。

首页 1 2 尾页
责编:lzy08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