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行政执行混乱的原因:1、体制混乱,权限不清;2、政出多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3、内阁派系复杂,互相牵制;4、内阁更迭频繁,政局动荡。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行政监督的方式:1、立法机关;2、司法机关;3、审计机关。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选拔任官方式:有文官考试、甄别、甄用三种。
北洋政府文官考试的种类和主持机关:文官考试分文官高等考试和文官普通考试。前者由中央统一办理,后者由中央和地方分别办理。
文官高等考试的资格和考试方式:每三年举行一次。年满25岁。资格:1、本国国立大学或高等专门学校修习三年以上并有毕业文凭者;2、教育部指定的外国大学或高等专门学校修习三年以上者并有毕业文凭者;3、教育部认可国内私立大学或高等专门学校修习三年以上者并有毕业文凭者;文官高等考试分四试,前三试为笔试,后一试为口试。四试考试平均合格,方能被录取,第一试考经义、史论和现行法令,第二三试考专门学科,考试录取后即授任官职,但须发各省署学习二年,期满成绩优异即可作为候补。
文官普通考试的资格和考试方式:三年一次。年满20岁。资格:1、有应文官高等考试的资格之一者;2、教育部指定或认可的技术专门学校并有文凭者;3、经地方考试及格者;4、曾任委任以上者。考三试,第一二为笔试,第三试为口试。第一试考国文;第二试分行政职和技术职两类三试合格者方能录取,录取后即授委任官职,但须发学习一年,期满成绩优异即可作为候补。
北洋政府官俸的种类:1、月俸;2、年俸。
甄别的含义和甄别方法:甄别是指对未经文官考试已任用的官员,采用甄别办法,验证现任官资格,决定其去留的制度。方法有五种:检验文凭、调查经历、检查成绩、考验学识、考试经验。
甄用的含义和甄用的方法:是指由保荐官保荐现职中有经验、有学识或有贡献的简任官、荐任官、委任官以及有特别才识与劳绩的人送交大总统以特别录用的制度。方法有:文字审查和询问审查两种。
文官惩戒处分的种类:免职、降等、减薪、申诫四种。
行政官员的任用方式和任用程序:分为特任、简任、荐任、委任4个级别。具体程序:特任官由大总统特令任用;简任官由大总统从合格人才中简任。荐任官由所属长官呈请大总统任命。特任官、简任官的任命状由大总统署名、盖印,国务卿副署,荐任官的任命状由大总统盖印,国务卿副署。委任官由所属长官委用,任命状由所属长官署名、盖印。
北洋政府文官保障的具体内容:1、文官非受刑法的宣告、惩戒法的处分不得免职;2、文官非本人同意,不得转任同等以下职位;3、文官免职或休职须经上一级的长官执行。
文官的惩戒主持机构:文官高等惩戒委员会负责简任官和荐任官的惩戒,分别设于中央和各省。文官普通惩戒委员会负责委任官的惩戒,设于中央和地方各官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