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的任用方式:1、署职:即初任官先试用三年,称职后方实授职;2、兼职:如以大学士兼尚书;3、护理:即以低级官兼任高级职务;4、加衔:即于本官外另加高级官衔,如以道员加布政使。
回避制度的内容:1、亲族回避:凡有祖孙、父子、叔侄和兄弟关系的人不能在同一机构任职,上职务较低者回避。地方官回避更严,凡有五服以内的亲属关系及外姻亲属关系、师生关系者均要回避;2、职务回避:如户、刑二部中负责各省事务的司级长官必须回避,即处理某省业务的机构中不能有本省籍的官员;3、地区回避:地方官必须回避籍贯所在的本省,且不允许在邻省五百里以内的地区任地方官。
官员任用的民族歧视色彩:1、满人做官多靠世职等特权,而汉人做官只能通过科举,在科举上分满汉两榜,满人享有种种优待;2、一些如理藩院、内务府等完全不用汉人,其余机构虽实行满汉复职制度,但政务决定权多操纵在满人手中;3、清朝实行官缺制度,以确保满族贵族在政权中的优越性;4、满官缺多于汉官缺,且都是政府要职,严禁汉人递补,汉官缺都是次要职位,且满人可以递补,地方政权也是如此,督抚多由满人担任,一般县官多则由汉人担任。
官员休假:岁首(阴历)、端午、中秋有法定假日,从年底十二月二十到次年正月二十为期一月的封印假,还有探亲假、婚丧假、丁优、守制的制度。
退休:60岁。
俸禄、恩俸、养廉银:清朝俸禄分九品十八级,按级领取俸禄,另还京官、外官、文官、武官均有不同的标准。恩俸是指给京官发的双俸,地方官则发给养廉银。
清代官员选拔制度的多样性和完备性:1、科举;2、学校:一是备科举,二是为举贡;3、荐举和捐纳;4、世职和荫叙:是清朝最重要的入仕途径;5、史道:吏员入仕也是一条获得任官资格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