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
独立审计准则,也称社会审计准则,是用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审计业务,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出具审计报告的专业标准。
(1)一般准则
一般准则,共六项。 这是对注册会计师从事法定审计业务的一般要求。
独立审计的目的
执业资格
职业道德
保密
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
审计意见
(2)外勤准则。共10项,这是对注册会计师在进入被审计单位后各项工作的具体内容、要求和程序性的规定。其中除了审计计划、研究和评价内部控制制度、获取审计证据三项外,其余均为我国特色。
业务约定书
审计计划
研究和评价内部控制制度
进行符合性和实质性测试
获取审计证据
做好工作底稿
外聘专家
重要事项
计算机辅助审计
考虑审计重要性和审计风险
(3)报告准则。包括4项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1)审计报告应当说明:审计范围、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审计依据、和已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
2)审计报告应当说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一贯性报告类型: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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