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计按其主体进行分类,可分为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
1、国家审计。也称政府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审计。
2、社会审计。也称注册会计师审计。
社会审计有如下特点:
(1)审计的独立性。
(2)审计的委托性。
(3)审计的有偿性。
3、内部审计。也称部门和单位审计。是指由部门内部独立于财会部门以外的专职审计机构所进行的审计。
内部审计具有以下特点:
(1)审计范围的广泛性。
(2)审计机构的相对独立性。
(3)审计目的的内向服务性。
(4)审计时间的经常性和及时性。
三者的关系:在审计监督体系中,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三者,既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各司其职,在不同领域实施审计。它们各有特点,相互不可替代,因此不存在主导和从属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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