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宝人数时,合伙企业解散。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时,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6)合伙企业因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
财产、债务处理:清缴所欠税款;合伙企业有招用职工的,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债务人的偿债责任归于消灭。
2) 公司制餐饮企业解散的解散
自愿解散原因: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2)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股东会决议解散。
(4)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强制解散原因:
(1)公司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2)因公司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宣告破产的。
财产、债务处理:去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