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
1、犯罪既遂的概念
犯罪既遂是指犯罪的完成形态,即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中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既遂的标准:
(1)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规定的某一具体的犯罪行为;
(2)行为人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一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
2、犯罪既遂的实现形态
(1)行为犯
行为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危害行为,不论犯罪结果是否发生,都构成犯罪既遂;
行为犯可以有犯罪既遂、预备、中止,也会出现犯罪未遂,如诬告陷害罪行为人口头告发,刚说几句话即被打断。
行为犯以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实施为犯罪既遂。
(2)结果犯
结果犯是指以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结果的出现作为犯罪完成的犯罪,结果的出现标志着这类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已经具备。
刑法分则对结果犯规定有两种形式:①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结果的出现,不仅是犯罪完成即犯罪既遂的条件,而且是构成犯罪的必要要件。无法定危害结果出现,不仅不构成既遂,也不构成犯罪,此种结果犯无未遂、预备、中止,只有既遂。②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结果的出现,仅为犯罪既遂的必要条件,法定危害结果的出现标志这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具备,行为既遂。此种结果犯有既遂、未遂、中止、预备。大多数犯罪均是如此。
(3)危险犯
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分则中规定的足以造成某种严重后果的危险状态的行为,即使该严重结果尚未发生,也构成犯罪既遂。危险犯有既遂、未遂、预备和中止四种形态。
危险犯以行为的实施足以造成某种严重危害结果发生的危险(但尚未造成严重危害结果)为既遂。在危险犯中,危害结果的出现则会加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往往构成结果加重犯。
(4)结果加重犯
指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发生了基本的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以外的严重结果,刑法对它加重法定刑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