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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刑事法笔记串讲犯罪构成重难点6

来源:考试网 [ 2013年10月29日 ] 【大 中 小】

七、犯意转化与另起犯意的区别

要点

犯意转化

另起犯意

本质特征

此罪转化为彼罪。

数行为,数犯意,数罪。

行为特征

行为人在犯罪行为的过程中,改变犯罪故意的情形:①预备阶段的此犯意转化为实行阶段的彼犯意;②实行犯罪阶级的犯意转化。

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因某原因出现,停止原犯罪行为而另起其他犯罪故意,实施另外一个犯罪行为。

司法处理

(1)预备阶段的犯意转化: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

(2)实行阶段的犯意转化:重罪犯意吸收轻罪犯意。

数罪并罚。

犯罪对象

针对同一被害对象。

并不一定针对同一被害对象。

犯罪客体

侵害同一或同类的犯罪客体。

往往侵害不同的犯罪客体。

实    例

甲在故意伤害乙过程中,改变犯意,意图致乙死亡而杀死乙。

甲欲强奸乙,却发现乙年老而另起犯意,对乙实施抢劫。

 

 

责编:may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