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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要点
犯罪客体
犯罪对象
基本性质
决定犯罪的性质。
不决定犯罪的性质。
要件地位
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
不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
主要功能
犯罪的法定分类的基础和标准。
不是犯罪分类的标准。
可侵害性
在所有的犯罪中都会受到侵害。
不一定在所有的犯罪中都会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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