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自学考试 >> 笔讲串讲 >> 法学类 >> 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 >> 文章内容

排行热点

自考《法律文书写作》考点归纳4

来源:考试网 [ 2013年5月6日 ] 【大 中 小】

法律文书叙述事实主要应当写明哪些要素?   

法律文书在叙写事实时,要求写明的事实要素,具体说来,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有关刑事案件的案情叙述;另一类是有关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案情叙述(包括大量的非诉讼案件的事实叙述)。前者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的犯罪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告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后者围绕着当事人各方的纠纷事实来记叙,包括纠纷的内容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纠纷的发展过程(起因、过程、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以及证据。
责编:phsg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