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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自考国际商法考点:公司债券

来源:考试网 [ 2014年12月24日 ] 【大 中 小】

  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一)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

  由于公司债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许多国家将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限定为规模大、偿还能力强的股份有限公司。相对而言,中国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范围较为广泛,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均可依法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作为有价证券,原则上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自由转让。

  (二)公司债券的种类

  1、有担保公司债与无担保公司债

  有担保公司债是指公司以全部或部分财产作为偿还本息的担保而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公司债是指公司仅凭信用而未提供任何担保所发行的公司债券。

  2、记名公司债与无记名公司债

  记名公司债是指在公司债券上记载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的公司债券;无记名公司债是指不在公司债券上记载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的公司债券。

  3、可转换公司债与非转换公司债

  可转换公司债是指可以转换为股份的公司债券;非转换公司债是指不得转换为股份的公司债券。

  4、参与公司债与普通公司债

  参与公司债指当公司盈利较多,股票股利的分配比例超过债权利息率时,债权人还可以分到增加的一定比例的利息的公司债券;

  普通公司债是指有固定的偿还期和固定利息率的公司债券。

  绝大多数的公司债券采用的是普通公司债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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