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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保险学原理复习重点辅导之十八

来源:考试网 [ 2013年4月25日 ] 【大 中 小】

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本节的内容有:

  一、保险合同的订立

  二、保险合同的变更

  三、保险合同的终止

  一、保险合同的订立

  保险合同的订立是投保人与保险人意思表示一致而进行的法律行为。

  (一) 保险合同的订立程序

  1. 要约

  要约是要约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而进行的意思表示。

  一般投保人填写投保单的行为被视为要约。

  2. 承诺

  承诺是受约人对要约人提出的要约全部接受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向要约人表示愿意完全按照要约内容与其订立合同的答复。

  保险人根据投保单的内容签发保险单、保险凭证或暂保单等行为通常被视为承诺。

  (二) 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保险合同的成立是保险双方当事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达成协议。

  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保险合同对保险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三)保险合同的订立形式

  1.投保单

  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一种书面形式的要约。

  2.保险单

  保险单简称保单,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的书面证明。

  3.保险凭证

  保险凭证又称为小保单,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单,是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成立的一种书面凭证。

  4.暂保单

  暂保单又称为临时保单,是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出立前发出的临时性的保险单证。暂保单的有效期一般为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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