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第一节 审计证据
一、审计证据的含义
审计证据是审计中的一个核心概念。
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
二、审计证据的来源
按照证据的来源分类,可以将审计证据分为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两类。
1、内部证据
内部证据是由被审计单位内部机构或职员编制和提供的书面证据,如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记录、管理层的声明书以及其他各种由被审计单位编制和提供的有关书面文件。
按照证据的处理过程,可以将内部证据进一步划分为:只在审计客户内部流转的证据和由被审计单位产生,但在被审计单位外部流传,并获得其他单位和个人承认的内部证据。
2、外部证据
外部证据:是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组织机构或人士编制的书面证据。
按照证据的处理过程,可以将外部证据进一步划分为:
(1)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机构或人士编制,并由其直接递交给注册会计师的外部证据。
(2)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机构或人士编制,但由被审计单位持有并提交注册会计师的书面证据。
(3)由注册会计师为证明某个事项而自己动手编制的各种计算表、分析表或自行观察获取的证据。这类证据也具有较强的可靠性。
三、认定与审计证据
(一)认定的含义
所谓认定:是指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组成要素的确认、计量、列报作出的明确或隐含的表达。管理层的认定与审计目标密切相关,注册会计师的基本职责就是确定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认定是否恰当。
(二)获取审计证据时对认定的运用:
管理层的认定与审计目标密切相关,注册会计师的基本职责就是确定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对其财务报表的认定是否恰当。将管理层的认定运用于各类交易、账户余额以及列报,就形成了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及列报的具体审计目标。注册会计师应当详细运用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作为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以及设计与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基础。
四、获取审计证据的审计程序(途径)
(一)审计程序的类型:按目的划分
按审计程序的目的可将注册会计师为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实施的审计程序分为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和实质性程序。
1、风险评估程序
2、控制测试
实施控制测试的目的是测试内部控制在防止、发现并纠正认定层次重大错报方面的运行有效性,从而支持或修正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据以确定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范围。
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控制测试是必要的:
(1)在评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时,预期控制的运行是有效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控制测试以支持评估结果。
(2)仅实施实质性程序不足以提供认定层次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控制测试,以获取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
3、实质性程序
注册会计师应当计划和实施实质性程序,以应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
实质性程序包括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细节测试以及实质性分析程序。
(二)审计程序的类型:按获取手段划分
1、检查记录或文件
2、检查有形资产
3、观察
4、询问
5、函证
6、重新计算
7、重新执行
8、分析程序
第二节 审计工作底稿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含义和目的
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作出的记录。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证据的载体,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它形成于审计过程,也反映整个审计过程。
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目的:
(1)提供充分、适当的记录,作为审计报告的基础;
(2)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二、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使用的文字和控制程序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规定对审计工作底稿实施适当的控制程序,以满足下列要求:
(1)安全保管审计工作底稿并对审计工作底稿保密;
(2)保证审计工作底稿的完整性;
(3)便于对审计工作底稿的使用和检索;
(4)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审计工作底稿。
三、审计工作底稿的存在形式与基本内容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形式
审计工作底稿可以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审计工作底稿的形式已从纸质形式扩展到了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
审计工作底稿通常包括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分析表、问题备忘录、重大事项概要、询证函回函、管理层声明书、核对表、有关重大事项的往来信件(包括电子邮件),以及对被审计单位文件记录的摘要或复印件等。此外,审计工作底稿通常还包括业务约定书、管理建议书、项目组内部或项目组与被审计单位举行的会议记录,与其他人员(如其他注册会计师、律师、专家等)的沟通文件及错报汇总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