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物业管理实务》章节串讲:第3章(2)
第二节物业管理机构更迭时的承接查验
知识点一、承接查验的法律主体
知识点二、承接查验的条件
知识点三、承接查验依据的文件
知识点四、承接查验的准备
知识点五、承接查验及移交的程序和内容
知识点六、承接查验注意事项
知识点一、承接查验的法律主体
1.原有的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移交时的双方法律主体
交验方:原有的物业服务企业
接管方:物业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
2.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向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时的双方法律主体
交验方:业主或业主委员会
接管方: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
知识点二、承接查验的条件
(1)物业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与原有的物业服务企业解除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物业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同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
知识点三、承接查验依据的文件
承接查验依据的文件有:
(1)物业服务合同;
(2)《物业管理条例》;
(3)《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4)《管理规约》;
(5)移交的物业图纸资料、清单;
(6)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
(7)物业管理相关的合同、协议等。
知识点四、承接查验的准备
(一)成立物业承接查验小组
(二)准备资料和工具
(三)提前与有关单位协调关系
(四)对物业项目进行调查评估
要调查的内容包括:
(1)了解房屋的完好情况;
(2)了解各类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情况;
(3)了解卫生、消杀、绿化、公共秩序、消防安全的管理服务情况;
(4)业主(物业使用人)、行政主管部门、社会公众媒体对该项目物业管理的评价情况;
(5)了解员工的办公、生活情况;
(6)了解各类管理人员的素质;
(7)管理处经营情况,包括管理费、停车费、水电费、其他有偿服务费的收取、日常开支、维修基金使用、各类押金、欠收款项、待付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