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机关管理制度
一、机关管理的制度体系
1.生产基础:
(1)机关管理实践是机关管理制度产生的沃土;
(2)任何机关管理制度的产生,都有着确定的机关管理的功利目标,都要为机关有序管理,提高机关管理效率,实现机关管理目标服务。
2.作用范围:机关管理制度是机关活动的原则。它必须影响并规范机关管理活动及机关工作人员的全部成员,必须作用于机关对内外管理及交往的一切活动。
二、机关管理制度
1.基本特征:法律的从属性,层次的配套性,功利的目标性,范围的确定性,具体的操作性,时代的发展性。
2.结构:
(1)统领性机关管理制度结构;
(2)纵向机关管理制度结构(具有层次的承接性;整体的目标性;在具体运作中由上而下具有领属性,由下至上具有从属性)。
(3)横线机关管理制度结构:(具有业务活动的专指性;具有机关的整合性,具有互相协调性;对机关领导工作制度的从属性)。
3.制定原则:实践需要原则、法治规范原则、权威性原则、强制与激励原则、教育引导原则。
4.制定程序:充分的调差论证、适时作出制定的实践、制度内容的设计、制度系统论证、制度批准执行、制度实施的宣传教育。
5.实施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依据;(2)机关管理职权依据。
6.实施过程:试行阶段;补充完善阶段;稳定实施阶段。
7.制约因素:环境制约因素;意识制约因素;机关运作习惯的制约;目标差异的制约;领导者思想及行为的制约。
8.修改原因:时代发展的促动;制度存在的不足;机关发展的要求。
9.修改过程:客观分析;全面了解相关的法律依据;发挥民主;对内容进行充分论证;经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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