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旅游与饭店会计》笔记串讲2
来源:
考试网 [ 2013年5月8日 ] 【大 中 小】
贴现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持票人办理汇票贴现业务时,需填写《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人章(或授权代理人章)后提交开户行,并提供以下资料:
(1) 未到期且要式完整的银行承兑汇票;
(2) 贴现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持票人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对因《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所列不得出具增值税发票的商品交易,无增值税发票作附件的,可由申请人提交足以证明其具有真实商品交易关系的其他书面材料)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4) 贴现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贴现期限
贴现的期限从其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一日的利息计算。
贴现利率
贴现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按商业银行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下浮3个百分点执行。
关于贴现回购
票据贴现回购业务:是指当卖方企业(持票人)临时资金短缺时,持未到期票据来我行办理贴现业务,票据贴现后至到期日前,当客户资金充足时可按与银行约定归还票面金额,赎回票据。企业贴现回购分为定期回购和不定期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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