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用和退回的材料。生产和管理部门领用的材料,应按其计划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生产车间退回剩余材料,应按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
企业在建工程领用的材料,应按计划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进项税额转出)”科目。独立销售机构领用的材料,应按计划成本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
月末结转本月耗用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