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尼尔最后一小时论的主要观点
西尼尔“最后一小时”论是针对当时的10小时工作日运动提出来的。西尼尔企图证明,工厂主的利润是当时工厂法所规定的11.5小时的劳动日的最后一个小时创造出来的。所以,如果把劳动日缩短为10小时,工厂主的利润就会消失,工厂就要倒闭,工人就会失业。西尼尔论证说,依现行工厂法,凡雇佣未满18岁的人的工厂,劳动日不得超过每日11.5小时。前面的10小时生产的价值只够补偿资本家垫支的资本,余下1.5小时所产生的价值,构成资本家的“总利润,其中最后一小时所产生的价值才构成”纯利润。因此,如果劳动日缩减1小时,纯利润就会消灭;缩减1.5小时,总利润也会消失。
西尼尔的在“最后一小时”论是他的“节欲”学说的补充。“节欲”学说只论证利润是对于资本家的合理报酬,而“最后一小时”论则论证劳动日必须足够长,利润才有保证。此外,西尼尔的“最后一小时”论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当时10小时劳动日工厂法的现实斗争中所需要的理论武器。
西尼尔的“最后1小时论” 同其“节欲论”是完全矛盾的。